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🚸)、国家(🏪)卫生(✔)健康委印发的(🏃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🚛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🗓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⛪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😛)新(🐭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🍮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📴),文件提出,鼓(👷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🔃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🤫)种方式(🗺),为创新药(🤺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〰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🆓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🍕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⛅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🥔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🐦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🚸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🏁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⬆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✋)比等为由影响(😾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🚇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🅱)名(🏑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🍕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🚅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🖖)条件的创(🍕)新药(👗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🏖)有(🧞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👚)的可行路径(🐝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📝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🐮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🧕)价值大、患者获(💨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🦃)新药。 在(🖼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🙄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😅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😉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👠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💺)保(🚉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🤳)步调整,程序(📘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🎎) 中新健康记(🦅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⚫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🐷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🐖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🆑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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