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📢)创新药高质(🥘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🐄)简称《若干措(😤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🍩)困境——“研(🚢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🍙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🖋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🥄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🔐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🥧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🐶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🍄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🍾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📫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🌺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🥧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🙍)专项,聚焦(🤐)重大传(🎑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👐)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👜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🔗)策解读(😿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🥚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💆)会,根据需(🐏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😀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👫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💭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🐢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🐀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🌒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🤵)通(🍯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🏸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📕)医保药(🥅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⛹)基本”的基(👖)础上,按(🛑)程序(🍌)将符合条(👾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🐬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🤩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🕋)床(😎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🍶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🌋)会现场,国家(😹)医保局医(🌃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🎯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🌵)体系(🛄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😣)力的高价值创新(🕠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📬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💲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🤵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🕵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🔂)用的是(⏫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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