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📁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🎢)布。中(🛥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🎰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🐱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🧢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🌊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🙊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🍝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📜)险(🎇)公(🌩)司通过创新药投(😐)资基金等多种(🚛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♋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🐬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💾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👖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⌛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🎱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🔖)在统筹(🔴)推(🏃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🎸)大专项,聚(🛤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🌊)落(🦉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🕉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📧)医(📼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🚆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🍯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👗)励医保定(🙅)点医疗机构于药(🤼)品目(💔)录更新公布后(😱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⛽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❄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📡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⛄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🗓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🌀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😺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😏)入创新程(🌑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⛽)者(💸)获益显著且(🔀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🚰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🆘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🃏)层(🥩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🤠)保障边界,为超(😎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🔴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🎰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⬇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🆚)申报纳入医(🎶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😉)者还在(🕚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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