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👁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🍑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🏞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👙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🚈)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🐸)件提(⏪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🍞)、临床用(😰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😩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🕸)院所、医疗机构(🐑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⌚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🏌)药(🌪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🐪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⏩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🥘)目录准入(🏊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⤵)创新药(🥙)物(🗳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🎨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🥙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💤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🎼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🕯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🌻)品目录更新(🚋)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🚍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📵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🍟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🏔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🚶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🕖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🦅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💶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🐸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💠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🤹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🏞)本医保保障(🦕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🦁)目录与(🌿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👑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🖕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🍡)推荐进入商(🏑)保(🐈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🚣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🔽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🚟)的(🕞)边(🛸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🐭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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