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📓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💑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🔐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🍕)出“支持医保数(🧢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👿)依托全(😅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⚾)病谱、临(🈲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🥈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🍏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🔗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🤑)商业健康保险(📵)扩大创新药投资(🔌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🥪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🏿)统(⚓)筹推动创新药(🤖)研发方(👔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😜)重大(👁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🗞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📫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🎩)常卡在医院“进(🚑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🍾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🈹)要任务是推动(🧛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📕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🗒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🖱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⏺)品(🏨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❔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🚟)重大公共卫生(🏺)事件等特殊情况(🚀)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🍵)商有(Ⓜ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💲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🦄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💕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🚞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🍄)创新药目(🏉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🐖)第一步。该目录(♓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🙍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🔸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🐇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🧀)保局相(😎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👋)不(🥄)一样,这(💍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♑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🐾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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