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🗣)的若干(🗑)措施》(以下(💴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🔚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⛱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🚦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♊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👁)提到要依(🕡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🔳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🍾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🏁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🚷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🏁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🔜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📑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🎞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🐛)对点政策(🛰)指导。医(⏫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🍋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🌼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🕹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✏),首要任务(🌩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🤹)内召开药事会(🍇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💢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🚕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⛱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🖊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🖤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🐕)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🌫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🔀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🛷)公共卫生事(⏳)件等特殊(💉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🥞)大亮(😃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🚼)下称商(🛒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🔓)临床价值大、(🌧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🍛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⬇)表示,“商保创(🎽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🍹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🚮)值创新药提供(🏸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🚧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🐶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🎃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🔭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🔞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🈺)药目录中的药(🍙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🔕)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😃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🍣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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