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🕎)施》(以下(🚶)简称《若(🐡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🎯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😽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🦒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🔃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👪)理(🏳)确定研(✴)发方向(💍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☝)过创新药投(📙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🤑)的(👤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💃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😠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😇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🏎)格、参照药(🥄)、支付范(🏭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🗞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🐀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💆)专项,聚焦重大(🌐)传染(👽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📇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🔜)务落地实(👔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🧘)持(🕧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💷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🤟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🐶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🔠)床(🔯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😷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🕢)用药(🎎)目录数量、药占(🕠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🎺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📺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👯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🔺)卫生(❌)事(🎌)件等特殊情况必(📺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🏈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🧠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👺)障(⛳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🔼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🦅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🔬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🅾)序基本一致(😳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🏢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🤤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⛄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🏼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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