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💄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🖐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💏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🤝)配创新药(⏹)研发需求(🥠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💱)业、科研(🏇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📲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👱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🕹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🗨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😭)耐心资本。 (🐜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🚉)得国家(👿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🗝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🔉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☕)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🥢)提到组(🚈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🏿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💘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📴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😆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👭)政策解(😓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😝)新(🥞)药积极进(🦍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🕑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➖)疗机构(🔢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🙂)药事会,根(🌇)据需要及时调整(📠)药品(🕸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🏓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⏳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🥞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🍠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🍑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🔄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⛵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🏇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👁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😄)纳入医保(🍉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🥟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😄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📷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🔬)长(⛅)黄心宇表(🏥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🥝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🦗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🐘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🗞)家医保局(🛂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🐌)布会现场获(📌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👃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😥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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