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🉐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🚐)下(👌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🔫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🎡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🔥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🌶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🏢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🗯)、医疗机构等(🍸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💇)创新效率。 (🕑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☔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😋)门给(😩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🎶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🎩)、支(🚉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🛂)到组织实施(😬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🔀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🏣)机(🍀)制。 此前(📞),即使(👼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🤯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🔫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🍇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🌜)要及时调(🐹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👫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😑)用(💈)药目(🏨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⛰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🆓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🥌)条件的创(🐑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📇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🚐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👃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🔫)医药(🕑)服务管理司司长(♐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📡)步。该目(🐻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🐳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🏬)价值创新药提供(〰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📄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⛰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🎌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🉐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🤒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🚷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🐢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🛶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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