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😫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🍺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🌼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😤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✡)药需求等数据(🕍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🤟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✌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🐢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🧝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🌄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♎)管部门受理的创(📖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🐮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🐒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🔀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🍈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🎏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💭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🐰)药(🌾)品(⬜)目录更(🌄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🛫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✉)时采(📘)购(📫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🦒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🥢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🍜)上,按程序将(👲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🌧)入医(🙈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🦐)件等特殊情况必(🌔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🤾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🍰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🌐)出(🔍)基本医保保(👜)障范围的(🤧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🔲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📥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😕)录是健全多(⛪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🐖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🍝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🔛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🏻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🗨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🚭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🔠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👚)相关负责(💰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🥈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😌)场的边界在(💴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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