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🧡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🧖)称《若干(💞)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👁)。中新健(🍨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🏦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🕢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🌜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💞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🏴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🧑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🔊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🧢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🌚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🏫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💒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🥧)围绕药品目(🐵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🤺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👴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😸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📡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🐡)落地(🎪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💦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🌨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📄)月内召(👓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🐅),保障临床诊(🔆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😖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⏬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👲)两(💑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🐴)格的限制)。 (👶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🎿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☕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👀)公共卫生事(🈲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🍬)外,此次文件(🎀)中(🌒)的一(🗾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🗃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📶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🚙)表示,“国(🍴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👃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👆)报两(🐝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🏚)保(🐼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💽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🔑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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