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🌧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🎳)创新药(❓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🈚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🌽)”“进院(💫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🚔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🗣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🐑)出(🔄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🧥)析,开发适配(🧡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💀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🔡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🏑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📒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🤱)获(🤵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🦕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🏅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🕑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🍴)规格、(🏫)参照(🕸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🐄)新药物研发国(🔤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❕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🍫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🍝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😺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💍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🥏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🚌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🤓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🦃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📸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😣)由影响(🔅)创新(🎦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✌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🏩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🐿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👸)符合条件的创新(🖇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🥝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💟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👙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🛺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♎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🥨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🙎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➰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🍱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🧐)提供新(🛴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❄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🎁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🥀)位可能不一(⏳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