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♓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⛓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🧣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🆔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📀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😪)励(⛽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👉)研发提供稳定(💸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💫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💿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😞)开展交(✡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🍃)新药研(🈶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🐱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🎾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🍇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➖) 此前(⛱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😗)王国栋(😙)1日在政策解(❄)读发布会上强(🔟)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🤷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🐃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🏰)备或设立临时采(🚕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📺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🏗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👷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📽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〰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🐣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🎻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💇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🎃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🈚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👭)大公共(🤡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🏊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🚅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🐐)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😡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🚊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📍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🥤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🌭)时申报、(🍻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🗻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💒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⛺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😐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🤠)示,“因为不同(🐣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