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😗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🚷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💹)创新药企发(🌴)展困境—(🧚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😉)决措施(🧓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📇)适配创(🙄)新药研发需(⏬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🚏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🛫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🌈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🌬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🚵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🥊)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🧕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😨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😡)流。 在统筹推(📔)动创新药研(📂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👊),聚焦重(🔟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🕦)病(🎽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🏑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👡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🔭)也常卡在(🍮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😢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😰)设立临时采购绿(📹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😝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🎳)一通用名(🛬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🐐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🥤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👎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🌤)商保创(📦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🍦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🏷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♎)服务管理司司长(⚫)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😝)保(🤛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🆒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🖍)基(🦗)本医(🏡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🎈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🏩)自主申报纳(➰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🏩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📫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😃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🈶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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