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🖊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🚓)健康注意(🦅)到(🍣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📃)托全国统(🗝)一的医保信息平(🌇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🚇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📸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🐙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🏤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🍗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🔙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⚽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📉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🕧)、支付范围等(🦅)开展交流。 (🗞) (📮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♓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🥖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⏺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🎁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📧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🌚)极进入医(🖼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📓)录更新公布后(⛱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📣)据需要及时调整(😦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💻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🔮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🦇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🔎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🥈)临(👁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🚳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🏫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👅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🤼)且超出(🗡)基本医保(♐)保障(🈁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⛅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👯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🚐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🐦)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😩)步表(🚘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🗿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🚿)保创新药目录中(💤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🈚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⚫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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