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🌓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👠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🆒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🔯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😀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⚡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🔢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🆒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🌠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🎯)业健康保险(🎡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🥚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➡)申请获得国家药(💜)品监管部(🥨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🛑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🚚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🚺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📡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😇)等重(🧚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💵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🍍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😍)任王国栋1日(🚙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🔵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🌚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📩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🖖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🌏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🎴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👽)数量、药占(👱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🐕)品和(🛡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💗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⛏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🤤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♓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🚥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🛍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🕢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🔁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🤷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🙈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🎆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🥓)基本(🕙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💬)黄心(✨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💂)医保局计划实现(🥒)商保创新(⏭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🤴)同步调(⛎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🐬)报纳入(👖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🕡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🚣)制”。国家医(🦕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🦌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🍭),所以用的(👏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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