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🔍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🕤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🔉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👂)条便提出“支持(🗜)医保数(🐽)据用于创新(🕥)药(📯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🏐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🏳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🈚)药企业、科研院(👎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🦇)发方(🌵)向(😦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🛤)效率。 在资金(⭕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😿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🍄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🚥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🕠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🥗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🌑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🔓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🕷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👿)参照药、支(📣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🕠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🙀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🔘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🥕)1日在政(🍝)策解(😻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🚝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⚾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👛)目录更新公布后(🌖)3个月(🍲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🔠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🛄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🤙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🍔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🥣)品可不受(🕉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😻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🦋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🐤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🎚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🐬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🔀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🥜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🕧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🔛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💲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⚫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🆚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💱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🍀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✒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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