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🚵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🦀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🔰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🌡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🏒)一给出解决措(✴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💃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🕢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㊗)集和分析,开(👓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😠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🚁)投(🎁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🙃)的(🏋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🐚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💮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🌾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👧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🕌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💊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🏂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♒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👯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🐨)在政(🕰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🤪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🈶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🤜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🛺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🌴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🕸)机构用药(💠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🎞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🛏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🦉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🈂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🔢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👦)件(💤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🛎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🌿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🌆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🏻)大(💓)亮点是提出设立(🏕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🦈)品目录”(以下(🈁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🌼)著且超出基本(🤷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🖼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😉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🆕)药目录与(💭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🆎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🐯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😠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📔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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