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🕵) 7月1日,国(✨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📎)量发展的若干措(🍶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💰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🙈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🅿)看,文件(❔)提到要依(🎿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🥝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🙄)的数据产品(💯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🥚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🈹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🏂)过创新药投(🌦)资基金(👄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🛳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🚕),文件提出,上市(😓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🎐)照药、支(🥩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🧞)物研发国家科技(😋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🔃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🥜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🐤) 此前,即使进(🎮)了(🖋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📵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🙀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🚊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🚯)月内召(🦉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😚)品配备或设(📠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❌)医(🌯)疗机构用药目(💯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💯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🍨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🍛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🙏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🤠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👭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🖐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💳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📷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🍀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🤬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👥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🌍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🏆)是“强(🐌)制”。国家医(✌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🏬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🍻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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