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🍀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⛎)药(💆)企发展困境(🍫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👶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⛱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📐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🎓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🚻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📦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🍷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🛑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🤲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⏹)在资金方面,文(🍬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📼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🌼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🏠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😃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🚕)得国家药品(📣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🛄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💸)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🆕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🦂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🕧)节。国家医保局(🌕)医保中心(🈶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🏊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⭕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🏼)公布后(👻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📆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😴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🎒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⏯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🦁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🙉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🕟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😲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😚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🗻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🈲)界,为超出基(🍒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🍐)步表(🎴)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🕝)计划实现商保创(⤵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👢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🎎)或同时申(🛠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🤼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🎓)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🦅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✒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🎻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