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🔪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🎹)高(🚜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🚩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💻)界(🐲)关心的(🏋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🍲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💢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🛺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⏸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🧐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📲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🐴)受理的(😮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🔌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🤼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🚨)持机制(⚽)。 此(🦋)前,即使(📗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🐲)常卡在医院“进(📩)门”环节。国家(🐘)医保局医保中(🔝)心副主任王国栋(🥪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📒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🦒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🃏)由影(💗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🚥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🥪))。 (👋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⛏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🚈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💘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🍡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✝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🔜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🚹),国(🐇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🥗)司长黄心宇(🕒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🧀)用药(🦀)保障体系的(🤯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😒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🏃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㊙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🌂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⏪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🐄)市场(➕)行为(✖),市(🍎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