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⬜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🥒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🕋)》)对外发(📝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🍌)一一给出解决措(😈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🥢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🍜)配创新药研发(👽)需(🏐)求(🔝)的数据(🕢)产品,支持(🍣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🤵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🤨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🐤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🗨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🏨)策指导。医保(🥥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😊)。 (😣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🌜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🦗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⭐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🐃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🔃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💇)外,不得以医疗(🚏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🔁)创新(🍓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⬅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🤟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🆗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🚝)关部门研究临时(🥖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🚝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😟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🐝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💅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⌛)布(🔹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✒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🏷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🛩)创新药(🍲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🛢)整,程序基(🐗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🖥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🍟)申报两(😫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👲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🔎)品是推荐进入(🍝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🌀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🍙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🤐)荐,而且(🗝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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