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🌟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🕙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🦐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🕯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➕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🐔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📶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🙃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💭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🍎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🤰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💂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🎷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🐫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🧡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🍦)外(😩),文件提出,上市(🕰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🌒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🚺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🔁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🐺)筹推(🚇)动创新药研(🚇)发方面,文件专门(⏸)提到组织(🉑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🔴)传染病(🍀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🏧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⛵)善多部门联(🌹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📼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🦍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💿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😶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🥍)得(😵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🧡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🤡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🗣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🚪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🎢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😠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💾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🚇)纳(👿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🕘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🍅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🚠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🤥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🎋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🌳)品目录、商保(🕗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🌕) 中(💚)新健康记(🌂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🔈)中的药品是推荐(🗑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🍷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😮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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