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💬)布。中新健康(🔱)注(🌲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😈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👉)措施。 《若干(🚿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🐬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🥃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👒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🍐),支持医药企业(💆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🚫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🆚)提(👢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㊙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🃏)创新(🎞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🏛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🍔)申请医保部(🙌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🕴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☕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⛳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🐘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⛹)物研(🌟)发相关任务(🐎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🌎)门联动的(📑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🕛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💶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⏺)干措施》提(🛳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🥏)药事会,根据(♑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🛎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🧥)保目录内谈(📱)判药品和商保(⛔)创新药目(👇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♋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🏕),定(📵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😫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📵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🧣)研究临时纳入医(🖱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🖕)创新程度(🔭)高、临床价值(👖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⏯)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🕯),国家医保局医(👌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🚙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🛣)次(🗡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🙊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🍚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🧔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♌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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