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🏰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🏰)称《若干措(🍐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🍉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👻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😽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🥈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🥥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👅)创新药(🤫)投资(🕷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⛵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🤨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💇)。医(🏌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✂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🤳)药研发方(🤱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🏉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🦑)心副主任王国栋(🛑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⌚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💭)定点医疗机(👬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🚱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🌽)疗需求和患者合(🈶)理用药权(🃏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💄)的限制)。 (⛱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🎗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🏼)医保(🍏)目录。应对(🌒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🦄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🌉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🎍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📹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🥀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👒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👫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🌇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🔂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🌇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⚽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🗽)时申(🤐)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🖱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🛠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✈)的药品是推(📂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🍑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🗼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🗨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🌧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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