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㊙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🏮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🥓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🌋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⛲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🗡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💴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🗒)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😷),文件提出,鼓励(🧓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🚮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🍐)种方(🍄)式,为创(🚣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☔)药(😸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🎩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🌁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🌽)照药(✖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🍩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🧐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😽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⏰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📘)病等重点领域(📐),推(🎣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🚓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🤶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💘)医保中心(⬆)副主任王国(🥑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📄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👔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🎃)配备或(📈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🌔)以医(👡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🎳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🔁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🌪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🎰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📀)出设立“商业(👩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🛬)、患者(🤬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➖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🕙)全多层(🚓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🙊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🐶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💠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⌛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⤵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👌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📭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🍹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🈂)候定位可能不(🔹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🎸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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