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🦂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👤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🍮)《若干(🎓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🐜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🍌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⏺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📳)品,支持医药(🔫)企(💰)业、科研院所(🚓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🗓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🚎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🍱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🌚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🐎)的主规(🏨)格(🎤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🕯)筹推动(⛵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⬆)药物研发国(📽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🎚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📔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😍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🕺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🐣)后(✋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🆘)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🌏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📢) 此外,不(🏔)得以医疗机构用(📰)药目录数量、药(😪)占比(🚹)等为由影(🌇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🛋)创新(🛠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😬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🥌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🈚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🍣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🤽)药(〽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⛪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🍣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🥥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👜)第一(🍩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🤷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🌎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🧗)药品目录(🌊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🚷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🐢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㊙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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