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💶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✂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🏏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🥡)注意到(🔘),对于业(🌪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🕤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🌾)件都一(🐙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👭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🕓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❄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🍫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🙇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💱)发提供稳定(👲)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🌟)支持创新药(🎇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👊)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💍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⛸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😳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🕳)筹推动创(🏨)新药研(😛)发方面,文(🤨)件专(👓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😭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🍛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🗜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🕉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🚔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❤)整药品配(⤴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🏇)目录(🦗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🔝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🎇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🌙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👶)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🎶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🦊)础上,按程序(😺)将符合条(😑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🕐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🐝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🎲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📞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🥛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👸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💍)还在发布会现(🦓)场获悉,商(🍉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🚠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🌩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🗨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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