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🚍)1日,国家(👰)医保(🔳)局、国家卫(🏌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👾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🐮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🎍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🏔)发展困境(⚾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🔐)件都一一给出解(☕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🆑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🎺)统一的医保(🐽)信息平台,做好(🍞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🎰)确定研发方向、(🥐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🎧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💯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🍉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🕋)的长(🤢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💳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🎮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🎌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🤦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👭)新药物研(🕉)发国家科技重(🔘)大专(🍰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🕧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🤘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🏆)进了医(🛵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🤨)上强调,首要任(🐗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🛥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🗻)新(👌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📗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🧝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🕔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🍗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🐘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🔑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🎟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⛔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🏖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🍠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🐞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📸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🕛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🎪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⛽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🌟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🛑)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🔻)荐,而且价格应(🕝)该也是协商价(💵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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