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🔹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🏮)委印发的《支(🦄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👲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🚞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📝)件都一一给出(🧗)解决措施。 (🏓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🖤)药研发”。具体(🧥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👓)率。 (🚴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🚊)健康保险扩大创(🌛)新药投资规(✈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🌖)创新(🏋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🛋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🎑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😷)导。医保部(🍵)门与企业(👨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🕐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🗞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🌖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🕟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🚲)域,推(🎨)动药物研发(👮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🚋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📞)也常卡在(🈯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😚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🗿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🔈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🧛)购绿色通道(🐍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😬)构用(🆖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👕)目录内谈(🤢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👽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🏼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🐮)录。应(☝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🌮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🔵)保(🦈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🐰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📑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🈁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⛎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🏾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🕌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❌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🕋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🤹)医(🚢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🏡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🍓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🚎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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