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🧕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🐋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🍑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👷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🎷)要依托全国统一(🌊)的医保(🌘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Ⓜ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⛽)药研发需求的数(🐄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🔶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😿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🕢)出,上市申(♉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🧙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👌)门给予点对(♐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🅱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🗯)的(✊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🆓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📔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📏)务落地(🏋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🐁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🔘)策解读发布(😄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🐁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👂)定(🤾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🚊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🥝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🤬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🗓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⛓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🛍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💾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🧦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🍤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👾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💞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📋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💦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🚵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🍔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📯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🌩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👡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💧)示,“国家(📉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🛌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📳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🍕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🔋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👈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🎮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🌸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🎗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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