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🏯)若干(🍀)措施》(以下(🍚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🍪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🔽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📣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👠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🎻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👅)药(🥎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🦃)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🔢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😝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💈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🕝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🍓)开展交流。 在(✖)统筹推动(🏝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🐜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⏹)新药物研发国家(🎼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🔂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🛢)领(⬛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⬜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🎚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🍘)措施》提出,鼓(♓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🔉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💖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⚪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🍖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😥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🔰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🧝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💑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🚼)路径(🉑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👺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💡)度高(🚓)、(🐲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🐡)且超(🍿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🗿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🤭)创新(🥖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🏣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🌇)。” 黄心宇(🈴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😣)同时(🐹)申报、(🕺)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🙊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🌄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🚲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🍂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⤵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♉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😎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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