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🌯)质(👜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🔉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🛳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🔺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🔻)确(💬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🍏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🏆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🔑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⚽)件(💪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📗)给予点对点政策(🕖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🚂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💰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🥛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😈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🕶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💬),推动药物研(🐜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👊)院“进门”环节(🆑)。国家医(🥑)保局(♟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📚)。 (🐿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🈚)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🛁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🎫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🕺)用(🎞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🤲)疗机构用药目录(📃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🍱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🤞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🏫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💴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🧣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💢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🚅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🥘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🔫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🛩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🎍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🍙)新药目录是健全(✂)多层次用(🛸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🛏)基本(🗞)医(🐯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🕦)申报、同步调(🕓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🖕)创新药目录或(🥝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🚔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🕹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🈳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🔫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🚜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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