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🌯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🎀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🎡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☝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😐)据用(🍌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📱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👾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📧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💩)研发需求的(✝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🔖)布(🏐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🖲)新药投(🈶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🌺)通过创新(🚗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📵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🏰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🚺) 另外,文(🐑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🦊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🔍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😘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🛂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🗑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🤱)地实施并完善(🏭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🚖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🕹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🔎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🎙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😨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✋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😢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🚌)商保创(🔸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🧡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🏨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👒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🍍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🔶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📝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🚱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🦉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🖍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🦗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🚙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🐐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🔺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🙋)业可(🧟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👠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🕒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📰),商保(🔩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🐠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🔫)品设计(👄)的时候定(🛬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🚑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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