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🌔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♓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🐍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💝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🖼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🚩) 《若(🤮)干措施》首(📇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⛔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📿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⛷)商业健康(❕)保险扩大创新药(🤜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🛣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🔓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🤳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🥂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🧐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☝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👧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🌮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🌾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⛏)药也常卡在医(🧑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🦋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🎾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🆖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➿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🤛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🐄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😧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🏘)判药(😽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🆑)两规(📕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🐤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🛰))。 《若干措(🌈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🍚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📩)重大(🌚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🛰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🆑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🐳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📀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👣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🦖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🔳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🌚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🏕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🔱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🍹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🌁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😊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🚵)定位可(⛸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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