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🛤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🐠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🐇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🐡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🚩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🦑)用于创新药(🏟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🥟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🕥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🗼)通过创新药(🏃)投(🕚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🎫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👕)部门与企业(🦕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🔔)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🐆)药研发方面(🚙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🏇)专项,聚(🏌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🔼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🧗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🍺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📞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♊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🙀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🕚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💰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🕎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🤸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🙂)、(🏡)药(👌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🍅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🐥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🔬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🌠)件(💸)的创(🚗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⌚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🙏)保支付范围的(👊)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😃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💞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🔄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⏹)。 (🦁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🚂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💾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🏳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💊)一步表示,“国(🔒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🔬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🏝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🏙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🧡)、商保(🆙)创(🔡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📺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🎡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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