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🍴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🔍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🗡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🌉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🌘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🌐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🔐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🐥)稳定的长期投资(🛹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🎀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😛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👧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👗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✨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⛺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🌾)大传染病、高(♿)发重大(🎙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👅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📑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🛀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🚺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🎫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⛏)布后3个月内召(💻)开(🍀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㊙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🌡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💏)创新药目录(📄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🌧)(即同一通(🗒)用名药(🎆)品(🏰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👎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🚙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😀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🔎)的可行(💊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🦐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📅)且超出基(🍖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😊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🕠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🕸)进一步表示(🖨),“国家医保(📽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📅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🌩)整,程序基本(🏢)一致,企(🏾)业可(🧦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🗼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🎞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📹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🏉)界在这里,所(⛴)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🧠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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