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🥐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⛩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🎍)展的若干措施(🚡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🌠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✖)数(🐊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🍿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🈴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🔓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🚋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🚇)持创新药(⛏)的耐心资本(🌭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🏕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📤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🧟)。医(🤝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🐷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🧞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👥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⏬)多部门联动(👯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🦌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🚐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🎄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🗞)医疗机构。 (🦂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📊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🖍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🏰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🉑)有两个规(💹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🆚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🏔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⚪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🗒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🏚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🎫)体(🌠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😈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🕣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👐)供新支付渠道(🎪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🌈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🚏)创(🖖)新药目(👐)录与医(🤭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🐁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⛺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🏇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🗓)表示,“因为不(⚽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🥩)场(🏌)行为(👵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🤱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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