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🕕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🕢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👡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💕)出解决措(😍)施。 《若(⏭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🌯)保数据用(🗡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🖨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🤴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🤝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😥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😢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😮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🥢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🕯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🐜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🚺)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🐨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♏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🥈)主规格、参(📝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🔸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🥪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🏧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🍣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🍂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🧜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📍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⚡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☔)备或设立临(🥌)时采购绿色通道(🖐),保障(🥣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🎰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👠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🚘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🌘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🚡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🥐)中(⛽)的一大亮点是(🚜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🈲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🏞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🤜)大、患者(⚽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🌫)保障范围的创新(🎓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📨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🔫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🍺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🎍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💺)相关负责(👃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🐃)位可能(🐓)不一样,这是(🏇)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🏌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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