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🛍)健康委(♟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🚰)注意到,对(🦌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😣)措施。 (🚖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📓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🐓)国统一的医保信(🛹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🔘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🍾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🍭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🏓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👖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🤔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🚼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🌼)医(🔖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🏌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⏭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🌝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🎎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🐠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🧑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⏱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♿)配(🔝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🔢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🎉)录内(👋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🔡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👂)制)。 《若(🔑)干(🖌)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🐍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🍯)程序将符(🍬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🐜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🗾)提出设立“商(🤪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👻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🐌)显著(💎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🥑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🐰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📗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📬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🕹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🕴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✉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✔)业可(🥊)以自(🌕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📡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💃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🔳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😗)能不一样,这是(😬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🤖)用(😐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🈚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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