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🛒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🧦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🌁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🧑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⛺)息平台(🤲),做(💝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🚠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🎣)研发(🛄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🤢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👊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🌰)同步(😼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🤠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🌯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🍧)等开展交流。 (👣)在统筹推(🅱)动创(🐺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🍾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💵)国家科技重(🛅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🐴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🐠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🌇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✖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🎉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⭐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🗃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🍺)药(🔹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❎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⛸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🍓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🏷)获益显著且(💘)超出(🍡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💻)在发布会现场(🤟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🌪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👖)本医保保障边(🌏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🌖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🀄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😯)时申(🤩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❔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💉)相关负责(🧟)人表示,“因(⌚)为不同(⏹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🥝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🔽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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