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✅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🤮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📵)新健康注意(🍲)到,对于业界(⛷)关心的创新药(🍟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🚵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🔺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🎩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❣)医疗机(🚠)构等(🐩)合理确(⚾)定研发方(💃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😬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🥕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🤬)创新药投资(✨)基金等多种(🎞)方(💸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✖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🌆)的主规格、参照(🔺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🔍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🌛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👒)病、高发(💷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🚐)关任(🚀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💲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🐔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💷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🕹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👟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🌈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🎏)药权(🔆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🐡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➗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🈷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😉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👢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🐨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🗑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🃏)付范围的可行路(🐜)径。 另(🈷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👹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🖼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🐬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🏗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🌾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😲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⛄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🈳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🏀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📙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🧞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🎞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🐹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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