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📹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🖖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🐖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🤪)药企发展困(🍻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➰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🐗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🛅)理确定研(✖)发方向、布局研(🚂)发管线,提升(🥌)创新效率。 在(🌎)资金(🌦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👙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👭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🍄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🎟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⏬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🎊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🈚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💔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✡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🎟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😻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🦇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🔡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😲)录内谈(👙)判药品和商(🏂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📨)一通用名药品(⤴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🌀)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🆑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🥉)持“保基(😝)本”的基础(⌛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🕘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💔)卫生事件等特殊(🆙)情况必需的创(➿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✅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🐂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📧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🍚)保保障(⏫)边界,为超出(⌚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🥊)报、同步(💚)调整(💎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💡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➿)录或(⚡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🤘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⤵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🧓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😤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💘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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