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🚔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😣)健康注意(🍖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🔖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😸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🏰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🍴)到要(🥫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🚭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⬅)。 在资金方面(🛤),文件提出,鼓(🚷)励(💓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🍺)资规模。鼓(🕧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📝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🍴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🧖)业可同步申请医(👩)保部(🔨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🔚)药、支付范(🚣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📯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😰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⚓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👇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🏃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🕢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⬇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🐥) 此(🐠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🐋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👣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🛃)目录。应(🌰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📇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🈵)是提出设立“商(🎳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🚛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😌)床价值大(🚘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📱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🥣)障体系的第(🛺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🆕)保保障边(⛩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⚽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🎂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👱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📌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✔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🛋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📝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🛢)该(🖲)也是(📑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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