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🛷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🐼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💵)医保信息平(🌩)台,做(🍜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🗺)适配创新药研(🛢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🈲)所、医疗机构等(🕯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😨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🛣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💏)资规(👤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👃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🦇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⛑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🎄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🎑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🚍)。国家(🎄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🏵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🦕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🚺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✝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🍈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🍟)本医(🔯)保(♍)药(🥘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🎹)件等(🍉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📓)。 另(👟)外,此次文(🛃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🛳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🚞)显著(🥢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📴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🕴)目录将明确基(😑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📓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🐈)新药(🆗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❓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🔡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😍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💅)新药目录中(📀)的(🚰)药品是推(🍘)荐进入商保,并(🌝)不是(🤸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🙎)局(🚘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🤬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📳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🌾)荐,而且价格(🚺)应该也是协商(🔉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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