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🥁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⛸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🎷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🧕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🚌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🎹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🎡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💾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😯)管线,提升创(🎌)新效(👐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👻)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😍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😋)件提(🐹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🐌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🍈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💲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😖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💫),文件专门(🚑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🐰)支持机(🚥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🎨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🔝)节。国家医保局(🤺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🆔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🤽)推(🥗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🕺)机构。 《若(📀)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👗)励医(🏗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🌘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👾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🚴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🥛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🗽)保创(🥤)新(🐷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⛲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🔳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🎗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🐏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♓)纳(💾)入创新程度高(💋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🛐)保保障范(⏪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👈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🐭),为超出基本医(🚘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⌛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✒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🎎)整,程序(🔧)基本一(💉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🥄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🧑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💻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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