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👝),国家医保局(🧗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🤵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📠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🤖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🎧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🏃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🔂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🔥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🎰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🥌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👄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✏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🍌)、布(😲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🤞)资规模(🤚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🕶)长期投(🛰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🎏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🚱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🆖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🎚)重(🍂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🦇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🍝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🏠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🌖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🍠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⛏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🐁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🏭)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🎷)合条件(👂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🎲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⛪)医保支(♉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🔵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📡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😓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🎼)。 在(🎈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🧒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🕸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🥃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👺)自主申报纳入(🎨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💌)创新药目(🏉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🤗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✡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⏲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🃏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🌪)场的边(🏷)界在(🍙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🕗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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