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🍫)1日(🗝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🚰)药高(🤥)质量发展的若干(💳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♐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🔲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🥫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🏽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🎿)体来看(🎎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👧)病谱(🤳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🥍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👱)商业(🎺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💘)提(🎻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🐚)药品监管部门(⏭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🤵)给予点对点(🗼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⛔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🐐)面,文件专门提(🙄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💺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🥓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💃)联动的支持机制(👦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🤣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🏒)国栋1日在政策(🈺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🕙),鼓励医保(✔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🚣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🚄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🦄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🚭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🚠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💄)合条件的创新药(🐋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🙆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🏭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🌯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🎻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🏷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♋)度高、临(🥔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🗾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☕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🙎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🈂)同步调(🏨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💕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📚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💉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♌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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