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🗜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🍙)展的(🦔)若干措(👌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🐩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⛺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⛲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🥋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🛶)研发管线,提(🔚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🍅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🚋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➗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🥥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🔮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🚰)录准入涉及的主(🥡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💇)展(🕜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🌶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🀄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🔽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😈)读(🚿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🅱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🎆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🏓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🖋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🍎)础上,按程序将(⛄)符合条(🎫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🍏)健康保(🗽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🦌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🚛)程度高、临(🦀)床(🏛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🚞)保保障范(😭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🧕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❣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🌭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🛌)录将明确(🧔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🐋)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🎇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🈵)创新药(🎢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🐉)主申报纳入医保(😃)药(⛔)品目录、商(👫)保(🐌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💵)者还(🐺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🌛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😢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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