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🚠)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🚖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🐴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🦃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🙃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🎇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⏲)局研发管线(🤸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㊙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🤪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🎵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⤵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🏄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⛔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🎥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🍞)组织(👅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❌)重大专项,聚焦(🌕)重大传染病、高(🥀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🥥)用(👁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🧙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🅱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🌠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💟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📔)机构用药目录数(🔧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🏒)判药(🍁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💡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🍥)出(🏜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🏘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🔢)。应对(🌟)重大公共卫生(🚨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📀)立(🎳)“商业(💤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😠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🏼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💁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🍽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✝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🎌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🏤)提供新支付渠(🅾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🍍)序(👐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🕎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👲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🎄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👲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🍴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👌)该也是(🖖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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